市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為保持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與成品油價格基本銜接,決定適當調整車用液化石油氣的零售價格。
此次調整,車用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由原來每升5.45元提高為每升5.61元,調整后的價格自2013年2月25日零時起執行。通知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加強市場監管,督促經營企業確保市場正常供應,并做好對車用液化石油氣出租車駕駛員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出租車行業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