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查閱香港保險(和訊放心保)業監理處網站獲悉,中石化自保公司名稱為“中石化保險有限公司”,獲批日期為今年10月31日。
此前,中石化內部設有“安全生產保證基金”。中石化在其2012年年報中稱:“中石化為主要資產和存貨都已購買保險,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各類突發事件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
在中石化之前,中海油和中石油的自保公司已經先后成立。中海油的自保公司——中海石油保險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香港開業。中石油的自保公司注冊地在新疆克拉瑪依市,由中石油集團公司、中石油股份公司共同發起設立,已順利完成各項籌建工作,于今年11月底接受了中國保監會的現場開業驗收。
業內人士表示,成立自保公司有利于降低保險成本,避免一般商業保險公司帶來的龐大管理費用,如市場推廣、宣傳及營運開支等。因此,就相同保障范圍的保險而言,保費會較低。同時,自保公司能夠直接參與再保險市場,進行風險在全球市場的分散,具有能夠處理一些有投保困難的風險、提高資金流通、集中公司保險管理的優勢。
一位外資保險人士表示,成立自保公司是很多跨國能源企業的選擇。國外一些大型石油公司都設有自保公司,但相比自保部分,大多數風險都會分散給商業保險公司。
11月22日凌晨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破裂并引發爆燃事故后,中石化的投保情況一直未正式披露。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對此次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均按照保險合同及時賠付,但對車險等是可保留向侵權人代位追償權利的。
據一位知情再保人士表示,中石化應該購買了財產險和相應的公眾責任險。但一般此類公眾責任險是標準保單,其中污染責任屬于除外責任。除非投保方在一般公眾責任險的范圍上進行擴展或單獨購買。目前,中石化在這部分的投保情況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