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路人打傘經過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發生泄漏爆炸后被損路面。
為什么會發生原油泄漏和爆炸?為什么沒有及時疏散群眾?有關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的國務院調查報告11日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全文發布,回應了公眾對于這一特別重大事故的關切。調查報告指出,除現場處置人員違規操作直接導致爆炸發生外,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應急處置不力、規劃建設混亂等都是重要原因。
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
調查報告披露,2013年11月22日,山東青島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
調查報告指出,由于原油泄漏到發生爆炸達8個多小時,受海水倒灌影響,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氣體在排水暗渠內蔓延、擴散、積聚,最終造成大范圍連續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172萬元。
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
調查報告披露,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濰坊輸油處對管道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對東黃輸油管道外防腐層及局部管體進行檢測,均未能發現事故段管道嚴重腐蝕等重大隱患,導致隱患得不到及時、徹底整改;從2011年起安排實施東黃輸油管道外防腐層大修,截至2013年10 月仍未對包括事故泄漏點所在的15公里管道進行大修。
同時,管道保護工作主管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調查報告指出,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油區工作辦公室對管道保護的監督檢查不徹底,2013年開展了6次管道保護的專項整治檢查,但都沒有發現秦皇島路道路施工對管道安全的影響。
應急處置不力
“原油泄漏到爆炸8個多小時,期間從企業到政府的有關部門對事故風險研判失誤,沒有及時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沒有及時通知疏散周邊的群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日前表示,應急處置不力是這起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之一。
調查報告指出,濰坊輸油處及青島輸油站、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對泄漏原油數量未按應急預案要求進行研判,對事故風險評估出現嚴重錯誤,沒有及時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報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報問題;現場處置人員沒有對泄漏區域實施有效警戒和圍擋;搶修現場未進行可燃氣體檢測, 盲目動用非防爆設備進行作業,嚴重違規違章。
同時,調查報告披露,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油區工作辦公室對原油泄漏事故發展趨勢研判不足,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不力。
規劃建設混亂
規劃建設混亂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調查報告指出,開發區控制性規劃不合理,規劃審批工作把關不嚴。事故發生區域危險化學品企業、油氣管道與居民區、學校等近距離或交叉布置,造成嚴重安全隱患。同時,管道與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設計不合理。管道在排水暗渠內懸空架設,存在原油泄漏進入排水暗渠的風險, 且不利于日常維護和搶維修;管道處于海水倒灌能夠到達的區域,腐蝕加劇。
調查報告還披露,開發區行政執法局對青島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廠區明渠改暗渠審批把關不嚴,以“綠化方案審批”形式違規同意設置蓋板,將明渠改為暗渠。
調查報告指出,要加大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權重,實行安全生產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