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稱,自2014年起,光伏發電實行年度指導規模管理。
《通知》還詳細披露了2014年光伏裝機規劃,全年新增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光伏電站600萬千瓦。各地的指標分配為,浙江、江蘇、山東2014年新增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均為120萬千瓦,并列全國首位,其中分布式光伏規模均為100萬千瓦。
目前,電網對光伏電站的接入以及消納問題已經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光伏大省有所顯現。對此,國家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稱,“對于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對于青海省海西地區,甘肅省武威、張掖和金昌等地區,青海省和甘肅省能源主管部門安排新建項目時應關注棄光限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