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油價上周暴跌超過9%,但國內
成品油價格依然維持在歷史最高位。發改委規定,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連續22個工作日,二是國際市場三地
原油價格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發改委稱,
國際油價下降幅度雖超過了4%。但目前調價參考的三種原油平均價格仍高于4月7日國內成品油調價時價格水平,所以國內成品油價格暫不具備下調條件。
按目前規定,國內成品油的出廠價,主要是“盯住”
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再加上煉油成本和成本利潤率確定。這一定價機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與國際接軌”,定價依據也透明,而且,表面上看,價格水平由政府公布中準價,兩大集團具體制定,政府似乎也放權了。但是,這一價格調整機制存在時間上的滯后,無法及時靈敏地反映市場變化。這種透明滯后的定價機制,刺激了投機需求,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石油價格易漲難落,與這些年國際原油價格的上漲剛性是分不開的。按道理,作為發展中國家,國內成品油的定價機制應該適時緩解這種沖擊。但令人遺憾的是,現行定價機制不但沒有起緩沖作用,反而助紂為虐,在石油價格上漲的盛宴中“與民爭利”。舉個簡單的例子,以每桶80美元為基準價,上漲4%,即達到83.2美元/桶時,發改委考慮價格上調;若以83.2美元/桶為基準價,則必須下跌4%即跌至79.872美元/桶以下時(而不是80美元以下),政府才會考慮調價。
這種上漲和下跌的不對稱性,雖然看似不大,但在國際原油價格波動頻繁且敏感的情況下,卻存在放大效應。再說,這個數據時刻影響著國內油價的漲落,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聯系在一起,豈能如此不公平。
按道理,如果是一家競爭性企業面臨進口價格上升,首先想到的應該是降低企業的運作成本,萬不得已才會提高價格。“壟斷”的大樹底下好乘涼,面對國際原油價格的上漲,國內油企似乎從來都是“無所作為”。在“舍我其誰”的現狀中,油企何時曾考慮過降低運營成本的可能性?該喝的天價茅臺一瓶都不能少,該掛的天價吊燈就得掛,這是一個正常的企業嗎?在這種情況下,油價降得下來嗎?
石油價格到底漲還是跌,在兩大石油巨頭主宰市場的格局中,也很容易被利益集團操控。如今的高速公路
加油站,基本上都被
中石油、
中石化壟斷著,幾乎沒有競爭對手,中石油、中石化自行降價的可能性自然不可能存在。盡管發改委也象征性地下調過幾次成品油價格,但在許多地方,油價下跌的空間往往被壟斷力量策略性地“大事化小”甚至“化無”。
有效的石油定價機制,應以有效的市場競爭為前提。在現在“石油巨頭”的雙寡模型中,政府對石油價格的監管很值得懷疑。美國經濟學家斯蒂格勒有一個著名的“俘獲理論”,政府對壟斷行業的價格監督,“反而對價格起到了推升的作用”。在國內石油市場中,是不是也存在這種管制者被石油生產企業“俘獲”的事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