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整個能源產業的轉型,促進結構調整和市場化發展,就要在新型能源領域更多地引入民營資本,培育市場競爭主體,提升市場競爭程度,在完成傳統能源向新型能源轉變的同時,實現能源產業整體的市場化發展。作為能源朝陽產業的
頁巖氣開發,憑借頁巖氣儲量以及良好的發展前景,使其具有很強的號召力。其向市場化方向的推進,必將在新型能源產業領域掀起波瀾,并為推動其他新型能源市場化奠定基礎。
有消息稱,2012年頁巖氣探礦權招標首次向民營企業開放。在參與投標的70多家企業中,有1/3的投標企業為民營性質。
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快速增長,尤其是天然氣,消費量年均增長速度在20%以上。但能源整體結構仍然單一,
煤炭占比過高,約占總體的70%左右,天然氣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僅為3%,遠低于發達國家25%左右的水平。這使得消費的快速增長與能源結構單一之間的矛盾愈發突出,并帶來一系列問題。無論從能源安全、能源結構還是節能減排、降低污染的角度來說,提高天然氣在能源消耗中的占比將是必然選擇。
在此背景下,作為非常規天然氣之一的頁巖氣,因為儲量大,被認為擔負著改變中國能源結構的使命。
頁巖氣,是從頁巖層中開采出來的天然氣,是一種重要的非常規天然氣資源。中國頁巖氣資源潛力大,國土資源部油氣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大偉稱,采用體積法估算,中國頁巖氣可采資源量大約為31萬億立方米。按當前的消耗水平,這些儲量足夠中國使用300多年。
業內預測,2020年中國天然氣年消費量將達到4000億立方米左右,按照現在的生產能力,缺口約為1000億立方米。頁巖氣的開發,對于增加天然氣有效供給、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面臨諸多困難
由于頁巖氣
儲層一般呈低孔、
低滲透率等物性特征,氣流阻力比常規天然氣大,所有氣井都需要實施儲層
壓裂改造才能有效開采,因此對技術要求較高,而我國至今還沒有成熟技術可以廣泛應用。
目前,美國是頁巖氣開發產業的領頭羊,在開采技術方面,主要依靠
水平井、多段壓裂技術實現頁巖氣大規模商業化生產。相比較,中國未掌握該項技術,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借助美國成熟技術才能實現商業化開采。
而水平井、多段壓裂技術也存在著一定隱患,表現為:一是消耗大量水資源且無法回收。采用壓裂法,每次液壓破碎需要數百萬噸水,我國北方大部分地區不同程度存在缺水問題,使用該技術必然會搶占大量農業、工業和居民生活用水。同時由于鉆井所使用的水注入頁巖層,比地下蓄水層要深得多,主要被巖石吸收,不能回收再利用。
二是開發頁巖氣還容易造成環境污染。頁巖油氣開采在鉆井過程中要經過蓄水層,鉆井使用的化學添加劑以及開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氣體(如甲烷)均會對地下水形成污染威脅。
另外,中國頁巖氣儲層復雜,與美國相比有一定差異,美國的頁巖氣層深度在800米~2600米,而四川盆地的頁巖氣層深埋在2000米~3500米。
因此,在頁巖氣開采技術上,決不能完全復制美國,而是要進行大量的技術創新和研發,一方面解決用水及污染方面的隱患;另一方面可以適應中國頁巖氣儲層不同深度的復雜條件,特別是需要加大對3000米以上超深層開采技術的研發。
除技術問題外,中國不同地區頁巖氣田開采的地質、生態、經濟和社會環境差異很大,圍繞頁巖氣的相關配套產業基礎薄弱,
地質勘探、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仍處于空白狀態。缺乏相關合理商業運作模式、企業合作機制以及市場化的定價機制,來確保整個產業從投資到生產,再到銷售的順利運作。
民營資本的優勢
產業發展初期,在上述諸多困難下,民營資本的進入,將有助于加快中國頁巖氣產業發展的進程。
首先,民營資本在技術創新上具有一定優勢。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盡管在初期的技術儲備和經驗上有所不足,但在技術創新和應用上動力十足。在競爭過程中,可以通過技術創新來彌補資金等方面的劣勢。另外,在技術引進上,民營資本更容易被國外企業所接納,容易與國外技術研發公司達成合作意向。
其次,民營資本靈活,適應能力強。中國不同地區的地質、生態、經濟和社會環境差異很大,在開發過程中,會遇到各類問題,相比較,民營資本更容易化解難題。特別是在一些大企業不愿投資的中小開采板塊,在地質勘探、配套設施建設等服務方面,民營資本更愿意進入。
再次,民營資本靈活、高效,更容易通過有效商業模式和合作機制創新,確保投資生產的順利進行。
更為重要的是,在煤炭、石油等傳統能源為國有企業把控的今天,要實現整個能源產業轉型、結構調整和市場化發展,就要在新型能源領域引入更多民營資本,培育市場競爭主體,提升市場競爭程度,在完成傳統能源向新型能源轉變的同時,實現能源產業整體的市場化發展。作為能源朝陽產業的頁巖氣開發,憑借儲量以及良好的發展前景,具有很強的號召力,其向市場化方向的推進,必將在新型能源產業領域掀起波瀾,并為推動其他新型能源市場化奠定基礎。
民營資本的缺陷及政策建議
然而,在頁巖氣
勘探開發初期,具有風險大、成本高、運作周期長等特點。與國有大型企業相比,民營資本無論在資金、開采經驗以及政府資源等方面都無法與之比肩。如果盲目讓大量民營資本進入,容易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形成“爛尾工程”。
因此,對政府而言,一方面,在進入門檻上仍然要保持高標準,不能為了鼓勵民營資本進入,而有意降低門檻;另一方面,在提高門檻的同時,政府需要在政策、稅收等方面要向民營企業適當傾斜。
關于地質勘探、燃氣開采,政府可以在土地等資源使用、提供優惠貸款以及稅收減免等方面為企業開綠燈。由于技術研發、地質勘探風險高,因此,政府可以在相關保險服務方面給企業提供幫助。由于頁巖氣開發尚處初步階段,可以拿出一些專門針對中小能源企業的特定區塊來做實驗,提供培育中小能源公司的發展環境。
除此之外,政府還需要建立健全礦權管理體制、利益分配機制以及完善的監管機制,包括開采監管、市場監管等,營造市場公平競爭氛圍,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進入門檻提高,民營企業可以借助商業模式、合作機制進行變通。在開采領域充當競爭主體,民營企業可以通過股份合作形式,將分散資本積聚,形成能夠與國有企業相當的規模。在勘探、配套服務領域,充當服務者角色,可以與大型企業通過相互參股或者簽訂長期互補合作協議形式,形成共贏互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