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中央財政支持頁巖氣開發利用的有關政策。通知規定,中央財政對頁巖氣開采企業給予補貼,2012年~2015年的補貼標準為0.4元/立方米,地方財政可根據當地頁巖氣開發利用情況對頁巖氣開發利用給予適當補貼。
對此,瑞銀證券發布研報稱,此次補貼政策從長遠看有利于產業發展:雖然政策相對寬泛,但至少對頁巖氣進行了定義;此外,該政策落實了中央對頁巖氣的礦權管理,如頁巖氣生產企業要獲得補貼,需要提供詳細探勘資料(如錄井、巖心分析、測井和壓裂數據等)給國家能源局,這是傳統油氣監管尚無法達到的水平。
此外,研報認為該政策使得地方政府在實際監管和促進投資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但頁巖氣資源大省并未參與二成招標,說明利益分配尚不清晰。此次各地政府還能在中央補貼之余,出臺各自的補貼政策,同時也能獲得勘探資料,其認為這可能預示著地方政府在頁巖氣開發的話語權將明顯增加。
投資策略方面,研報估算在天然氣價格按照凈回值法倒推的情況下,即使加上補貼,四川的頁巖氣成本只有低于每方2.3元才具有大規模開采的經濟價值,這與美國主要的頁巖氣干氣的成本接近。研報認為需要5-10年才能將成品降低到這個水平。頁巖氣的商業化開發未來要走的路可能還很長。
據此,研報預計隨著政策催化劑的減少,相關概念公司股的表現也將趨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