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煉一直是中國石油行業一個特殊的群體。隨著國稅總局一聲令下:液體石油明年起均征消費稅,再次將這個特殊的行業推向“忐忑”之中。
國家稅務總局發公告稱,從2013年1月1日,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目前,國內汽柴市場的供應格局是,中石化占據45%的市場,中石油占據34%,中海油占據5%,地煉占據13%,調油商占據3%。新政出臺后,由于成本上升明顯,調油商的市場空間將會受到壓縮,兩大油企占有率將會進一步上升,在成品油市場的壟斷地位更加牢固。
小型民營地煉或將“頂不住”
據了解,目前,國內市場流通比較廣泛的液體油品資源多為地方企業的產品,這些資源的用途85%以上基本用作調和油。
卓創資訊分析師陳晴表示,預計新政將對調和油市場乃至山東地煉等民營企業影響較大,或將引起市場的大洗牌。對于調和油市場而言,意味著所有的原料即將征收消費稅,調和油成本將暴增而利潤必然大跌,預計調和油市場會有相當規模的萎縮。
“所有的原料都必須上繳相應稅款,(調和油)成本自然也會跟著上升很多,現在,新政剛剛下來,也沒有想好未來應該怎么做下去,但是,我估計有可能會調整原料的進口方向,價格戰是打不了啦,因為,一旦新的消費稅政策開始實行,大部分的調油原料需要征收消費稅,調和汽油市場基本沒有利潤可言。”來自東營一家民營煉油廠的李某無奈地向記者說道。
“從2012年到現在,國標汽油和調和汽油的批發價價差約為485元/噸,如果調和汽油渠道消失,加油站采購成本也會大幅增加,而且,目前市場流通的部分調和汽油中并不需要摻入應稅的油品,就是說,調和汽油成品油完全100%免繳消費稅,當然,新政之后這種現象就不會存在了,這對于采購該種油品的批發和零售企業而言,成本提高更大。羊毛出在羊身上,采購成本的增加預計還會將轉嫁到下游終端客戶身上,后期越來越多的油站優惠幅度可能出現明顯的收窄。” 上述人士如是說。
同樣,對于地方煉廠而言,新政的公布顯然也不是好消息。
一位接近中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的人士告訴記者:“這次國稅(總)局下發的新政,很顯然,主要是針對民營地方煉化廠,一些年產加工只有幾十萬噸的小規模煉廠有可能頂不住。”
金銀島成品油市場分析師靳婷表示,以生產MTBE的企業為例,中石化、中石油旗下廠家產品多以自用為主、甚少外出,征收對此影響有限;而地方煉廠、民營企業產品多純度偏低,適宜用于調和汽油,化工用途所占比例甚低,因此他們成為新政執行的最大承受者。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消費稅新政關鍵是消費稅征收從煉廠拓展到下游企業。即對非生產企業,如果提供不了已繳消費稅的發票證明,其將需要按生產行為作為征稅對象。
化工產品攤薄煉油成本受限
“如果繼續走老路,企業肯定就是死路一條。對于地方煉廠而言,所售產品加上消費稅后,價格優勢減少,煉廠也必然調整煉油結構,或是壓縮低利潤的,或是增加來消耗滯銷的產品。”山東某地煉企業負責人這樣說。
“將來,我如果再選擇(地煉企業)新建項目時,不再僅以單純的擴大煉油產能、深加工產品為主。”山東濱州某地煉公司一位經理告訴記者。
“目前,地煉企業的主要油源都是燃料油,地煉企業所繳納燃料油消費稅額中的30%—35%是不能抵扣的,因此,很多企業利用生產的石油產品為源頭,來生產高附加值的化工產品,其利潤可以攤薄煉油的成本,但是,新政之后,這種分攤方法就會有所限制。”這位經理說。
山東省煉油化工協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作為一次原油加工規模相對較小的山東地煉企業,在達到國家規定的保留標準基礎上,大多數企業都立足煉油,依托現有的煉制平臺,采取“油頭化身”戰略,逐步壓縮成品油比例,采用有針對性的催化裂化、芳構化技術,以獲得更多的化工原料。“新政將對MTBE、芳烴、混芳等用于調油和化工原料的產品開征消費稅,由于避稅空間大幅縮減,地煉企業以及芳構等民營調和原料生產廠家與調和貿易商的利潤將逐步縮小,成本將逐步增加。”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據中宇資訊統計,目前山東地煉已建成或投建中的異構化企業產能在150萬噸/年左右,烷基化產能在50萬噸/年以上,丁二烯項目共計產能達50萬噸/年以上,而目前已建成的芳構企業產能已達453萬噸/年,芳構企業利潤逐漸被攤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