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共同發布《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2〕368號)(以下稱《通知》)。《通知》稱,根據專家組意見,經研究,擬確定首批試點城市名單為:北京市、江蘇省蘇州市、河北省唐山市、廣東省佛山市。
電力需求側管理不僅可以提高電能利用效率,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保障用電秩序,還可以減少一次能源的消耗與污染物的排放,緩解環境壓力,從而減少社會資源的投入和自然資源的消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六部門制定《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本辦法已于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名詞解釋:電力需求側管理
電力需求側管理(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DSM)
為達到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目的,實現低成本電力服務所進行的用電管理活動。主要內容是對終端用戶進行負荷管理,使用電負荷平均化,提高終端能源使用效率及實現綜合資源規劃等。
實施DSM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對社會而言,DSM的實施可以減少電力需求,減少資源的投入和消耗,減少排放。對政府而言,可以通過實施 DSM,合理配置電力資源,促進經濟的協調發展,還可以促進用電設備的更新換代,增加對高能效設備的需求,促進GDP增長,降低單位GDP能耗。對電力客戶而言,實施DSM可以降低電力消耗,減少電費支出,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對電網公司而言,實施DSM可以減少高峰時段電力負荷對電網的壓力,提高供電可靠性和服務水平;在電力供應形勢緊張的情況下,可以大大緩解限電的壓力,可以提高電網設備的利用率,保證電網安全、經濟運行,減少和延緩電網建設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