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郵報11月2日評論,《中加投資保護協定》的簽訂對中加關系具有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聯邦政府正在審批中海油并購尼克森案的關鍵時期。盡管兩事件并無直接關聯,但也為加拿大對待外資的政策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如何處理國有企業來加并購的案件,不管該企業來自什么國家。二是,面對持續增加的中國國企和私企來加投資,加拿大從中有何受益。
加拿大工業部長帕拉迪斯近期宣布馬來西亞國有石油公司(Petronas)收購加天然氣生產商交易無法為本國帶來凈收益,因此按照《外國投資法》否決申請。盡管這宗交易與中國無關,但其結果仍無法不讓人聯想到加政府對中海油收購尼克森案的審批。
環球郵報認為,上述交易案的審批決定將對加拿大產生重要影響,加政府應以相關法規作為審批依據。根據中加投資保護協定中最惠國待遇的承諾,不應歧視來自中國的投資者。有人說中國國有企業的投資行為有可能并不是出于商業考慮,而是出于政治因素。不管這種可能性是真實的或是假想的,加拿大政府對待不同國家的國有企業都應以統一標準衡量。對每個外國國有企業來加投資應做個性化的分析和考量,包括其商業方向及政治對其業務的影響。對任何一個交易,政府都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除了最惠國待遇外,《中加投資保護協定》著重為雙方投資者提供各方面的保護,包括歧視、無稅收補償或政府專斷等。但《外國投資法》規定的凈利益審批原則是不受該協定約束的。加拿大政府仍有權據此批準或否決外國企業投資要求。
近期部分媒體對《中加投資保護協定》發表批評言論,認為其并非“互惠的”,還有一些觀點認為該協定將為中國投資者敞開大門,削弱政府在投資政策上的話語權等。環球郵報對其觀點進行了批駁,認為該協定更多有益于保護加拿大企業在華投資,并將更好的促進加拿大企業投資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