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我國正式實施階梯電價;2012年11月21日,廣州正式實施階梯水價。2011年12月天然氣價格改革在廣東和廣西兩地進行試點,已超過一年時間。2012年12月,國家發改委下發的《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將繼續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
我國能源價格改革已經進入攻堅階段。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是否已全面迎來“階梯時代”?
林伯強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針對能源價格改革,我預計2013年的天然氣改革將進一步加快。天然氣是我國最具潛力的煤炭替代產品。近年來,無論是從國內天然氣消費總量,還是從在世界天然氣消費量中的占比來看,中國都經歷了較快的增長。隨著中亞、中俄、中緬等幾條天然氣通道近幾年內開始供氣,我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將迅速提高,改革現行天然氣定價機制也迫在眉睫。
此外,我認為,在2013年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可能會出臺。一個更加靈敏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從中長期來看對各方都是有利的。現在是成品油定價新機制推出的最佳時機,建議不要等到成品油價格大幅上揚的時候推出,屆時改革將遇到更多的阻力。要改革,就要抓住時機盡快改。
可以說,能源價格已經到了改革的關鍵時期,需要改革的方面比較多,而且需要配套進行。無論改革與否,透明的定價機制是贏得消費者理解的關鍵。如果沒有透明的定價機制,除了投資和運行會有不確定性,還會影響能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增加能源成本。合理透明的能源價格機制不僅是為了緩解能源企業的財務負擔和解決能源產業鏈矛盾,更重要的是為能源投資提供一個相對確定的商業環境,尤其是可以為民營和外企的能源投資提供預期的財務保障。水電氣價格改革采用階梯價格機制主要解決資源性產品的公平和效率問題。
網評:
水電油氣等資源性公共產品與民生關系密切,制定階梯價格是一種有效措施。比如階梯電價的出臺,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節電意識的增強。希望政府能在能源價格改革的同時,實現相應的補貼機制,減輕民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