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派吳新雄出任新國家能源局局長,讓人們對電力體制改革充滿了新的期待。
近日,有關國家電網公司一拆為五的改革方案在坊間流傳。盡管國家電網公司稱,國家發改委深化2013年經濟體制改革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拆分國家電網的內容,但“拆分國家電網的消息表明了一種社會輿論的走勢。”一位電力行業的資深人士表示。
記者在國家能源局采訪時得到的消息是,目前新國家能源局的重組只確定了高層人選,各司處的設置還沒有確定。有關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問題,要等到國家能源局重組完成后才有定論。
一位接近政府部門的業內人士表示,能源主管部門下一步的人事安排,會透露出改革如何進行下去的重要信息。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重組后,必然會帶來一系列人事調整。電監會、能源局將有數位副部級干部會重新安排,或可為下一步改革進行鋪墊。
掃清障礙?
在吳新雄任職不到兩年的時間里,電監會連發了多份有關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監管、供電監管以及市場準入監管等一系列報告。這些報告直面電網壟斷、企業間利益沖突等矛盾和問題。
“只有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電監會才有干事創業的更好舞臺和平臺。”在2012年電力監管年中工作會議上,吳新雄提出了“以改革促監管,以監管促改革”的基本思路,把“建立和完善電力市場體制機制”作為電監會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著力點和切入點。
吳在職期間,電監會組織研究了“十二五”電力改革頂層設計和實施路徑,提出了“十二五”深化電力改革的操作方案,并形成了階段性成果報告。吳也因此被業內認為是改革的代表人物。然而,電改并沒有像吳新雄預想的那么順利。
“據我了解,確實有很多人覺得,如果不動國家電網,電力改革就推不下去。” 上述電力行業的資深人士說。
國家電網掌門人劉振亞素有“鐵腕人物”之稱,在外界看來,電力快速發展,劉振業有首功,電改10年未動,也與劉的鐵腕有關。劉振亞一直堅持輸配一體化、調度和電網一體化的觀點。他曾表示,電力改革不能走部分國家以全面拆分和私有化為導向的“破碎式”改革道路,而是要維護國有經濟在電力工業中的主導地位,培育具有規模優勢和國際競爭力的電力企業。
劉振亞認為,目前國家的電力體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電力系統瓦解和大面積停電的風險,實施輸配電網結構分拆反而會帶來效率損失,中國若實行輸配分開將增加成本600億至1800億元。
“把運營權下放到各個區域電網公司,是拆分國網的本質。”一位曾參與電力改革的電力行業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表示,拆分國家電網,實際上就是落實了2002年的電力改革方案。
上述曾參與電力改革的電力行業人士說,按照“5號文”設計,國家電網是原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網資產出資人代表,負責區域電網間電力交易、調度和事務協調,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受國家有關部門委托協助制定電網發展規劃。
當時的設計是,國家電網公司作為母公司控股五個子公司,各子公司是獨立運營的企業。由于當時國家電力公司堅決反對,只把南方電網公司獨立出去,其他四大區域電網公司繼續保留,原則上運營權在區域電網公司。然而,國家電網公司成立后,逐步把各個區域電網公司變成了分部,他們不再是獨立運營的主體。同時,國家電網公司把各省電力公司的干部任命、經濟核算等權力上收,相當于國網總部直管各省公司。
“拆分的真正意義在于多個主體可以互相競爭,就像現在的五大發電集團一樣。盡管五大發電集團都是國企,但在清潔能源發展、裝機容量、降低煤耗等方面都在競爭。”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國家電網分拆后,政府的發言權就增強了,電網間也有了競爭,發電企業的投資方向、電廠選址等都可以比較,這個區域的電網不好,可以去另外一個區域建廠,而現在,我們沒有選擇。區域電網分開后,即使輸配暫時不分開,也可以對電網的建設和發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改革時機
力推電力體制改革的電監會主導國家能源局重組,給10年未能完成的電力體制改革帶來了新的機遇。
在今年兩會期間,電改的呼聲也日漸高漲。尤其是電力行業的兩位重量級人物——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1.19%]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全國政協委員、電監會副主席王禹民的建言,掀起了新一輪電改的熱潮。
在李小琳的提案中明確提出,購售電應逐步放開,增加電廠、用戶的選擇權和議價權,實現電能買賣從管制壟斷型向競爭服務型轉變;成立各級購售電服務公司,提供過渡期內的購電代理服務,成立獨立的電力交易中心;出臺獨立輸配電價;實施容量、電量和輔助服務三部制的電價機制,建立相應的容量、電量和輔助服務市場……
李小琳的提案內容幾乎涵蓋了電力體制改革的所有重點和難點問題。
而王禹民則表示,電改“最難啃的骨頭”在于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目前的現狀是上網電價已經獨立,但輸電、配電、售電仍然一體化。如果上網電價和輸配電售電環節電價不變,價格就不能疏導出去。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應在體制和機制上雙重突破,簡單地說,就是輸電的不賣電,即由政府制定出臺獨立的輸配電價,電網企業負責把電網這條“公路”建好,按輸配電價收取“過路費”,用于電網投資建設和維護。
政企分開、調度獨立是電改的另一個難點。“國家電網公司改革的關鍵是要政企分開,把政府職能、社會管理職能和經營職能分開。”一位電力行業的資深人士說,國家電網公司既有政府職能又是企業性質,要防止其利用社會管理職能謀利,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電力調度。
原國家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也提出,電力調度中心應當獨立,可以在新成立的政府管理機構下設一個全國電力調度中心,其分支機構負責每一個區域的電力調度。這樣,既有利于解決調度公平問題,也有利于新能源的接入,并有利于各個區域根據其自身的區域特點發展出自己的模式。
“現在根本無法討論輸配分開的問題”。一位電力企業人士對電改頗感無奈,他提議,應盡快拆分電網,實現電力調度獨立,這樣,輸配分開自然就能水到渠成。
一位接近政府部門的業內人士表示,能源主管部門下一步的人事安排,會透露出改革如何進行下去的重要信息。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重組后,必然會帶來一系列人事調整。電監會、能源局將有數位副部級干部會重新安排,或可為下一步改革進行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