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東莞市物價局對外通報稱,鑒于近期天然氣購氣成本上升,經營者經營成本相應增加的實際,結合該市車用天然氣供求情況,東莞市物價局決定從2013年10月10日起調整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其中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由原5.00元/立方米調整為5.20元/立方米;車用LNG最高銷售價格由原6.70元/千克調整為7.10元/千克。
東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該市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后,雖相應增加了出租車司機及用戶的燃料成本,但仍比周邊市價格水平低10%以上。如與用油對比,出租車可節(jié)約30%左右的燃料成本,公交大巴可節(jié)約近20%的燃料成本。據測算,每輛出租車每月增加燃料支出300元左右;公交大巴每輛每月增加13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