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電力公司獲悉,國家電網武漢供電公司日前參照2013年湖北省脫硫電價每度0.478元的標準,以“多退少補”的原則,向武漢自發電第一人高松先行支付了1700度的電費812.6元。
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支持光伏發展的政策,國家電網公司制訂了分布式光伏并網服務管理辦法,并加快分布式光伏并網速度,高松是湖北省第一個利用光伏發電的個人。
據介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于屬于新型發電業務,目前在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電費結算業務方面存在一些障礙。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用戶結算上網電量電費,按通行的財務規則,需向電網企業提供結算憑證即銷售發票,項目業主由于屬自然人,如何取得相關資質、證照、如何提供票據,政府部門正在研究。
上月22日本報報道《武漢自發電第一人賣電收不到錢》后,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據透露,國家電網公司多次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近期國家有關部門將出臺相關細化政策,解決居民光伏發電結算問題。
為支持、鼓勵居民等不具備開具增值稅發票條件的自然人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國家電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和武漢供電公司決定,在國家出臺具體政策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與符合條件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業主通過簽訂臨時結算協議等方式,先期進行預結算,待條件齊備后,按“多退少補” 的原則進行正式結算和辦理財務手續。
昨日,高松高興地告訴記者,從5月22日并網到11月22日,個人電站累計發電2700度,上網賣電812.6元,自用電量1000度,意味著個人少交電費870元。他說,在細則未出臺前,電力部門先行支付電費,說明是誠心誠意支持、服務分布式光伏行業的。(記者王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