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今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最終確定全年新增光伏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光伏電站600萬千瓦。
《通知》規定2014年新增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的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總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下達的規模指標,超出規模指標的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資金支持范圍。同時,各省(區、市)嚴格按照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實施項目備案管理,密切跟蹤建設進度,確保備案項目如期建成投產。
《通知》還規定,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對于青海省海西地區、甘肅省武威、張掖和金昌等地區,青海省和甘肅省能源主管部門安排新建項目時應關注棄光限電風險。
《通知》還對電網企業做出了要求,要求電網企業依據年度建設規模安排,及時制定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及時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服務工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要保障用戶安全可靠用電,及時做好電量計量、電費結算和國家補貼資金轉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