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立案調查近1年時間之后,昨日,商務部正式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案作出了初步裁定。商務部裁定被調查產品在中國市場確實存在傾銷行為,并決定從本月24日起,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征收最高為57%的進口保證金。
應國內多晶硅產業申請,去年7月20日商務部發布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在過去的一年中,商務部就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是否存在傾銷及傾銷幅度、國內多晶硅產業是否受到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并于昨日作出初步裁定。
裁定認定,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在中國市場確實存在傾銷行為,中國國內太陽能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這一調查結果,商務部昨日決定對涉案的12家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企業,自本月24日起征收進口保證金,征收比例從2.4%至57%不等。此后,國內進口經營商再進口這12家企業的太陽能級多晶硅時,需依照裁定向海關繳納保證金。